貨運代理主要服務內容包括:1.作為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包裝;(5)儲存;(6)稱重和量尺碼;(7)安排保險;(8)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承運人;(9)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0)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1)安排貨物轉運;(12)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3)記錄貨物滅失情況;(14)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2.作為收貨人(進口商)(1)報告貨物動態;(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3)提貨和付運費;(4)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7)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3.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貨物混裝和集裝箱拼裝拆箱運輸咨詢服務等。拿到正本提單,copy留底并交給商務中心人員簽收。做電放放貨的,必須經確認后方可做電放申請給訂艙代理。中國臺灣航空貨運代理倉儲
貨運代理的責任:1、基本責任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并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收取運費)。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不直接承擔責任)。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2、責任期限從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指示的地點業已作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3、對合同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人應對自己因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4、對倉儲的責任貨代在接受貨物準備倉儲時,應在收到貨后給委托方收據或倉庫證明,并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黑龍江陸運貨運代理價格fms系統錄入的依據是以bookin greportd 上運價中心人員注明的工作號,輸入該號調出該票將相對應的資料錄入。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職責和義務1.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職責(1)按照代理協議(合同)規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負責辦理委托事項。(2)在辦理代理工作中必須提供真實的情況及資料,如果有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給委托人造成損失,委托人有權向代理人提出索賠并撤銷代理協議。(3)在代理協議有效期內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過程中得到的保密情報和重要資料。(4)代理應如實向委托人收賬。2.國際貨運代理應對自己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3.收貨人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滅失或損害,并能證明該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即可向貨運代理人提出索賠。4.國際貨運代理人在作為承運人運輸貨物時,其責任從接受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指定的地點也視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5.委托方應支付給代理人因貨物的運送、保管、投保、報關、簽證、辦理單據以及為提供其他服務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于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費用。委托方在提貨之前必須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貨權。否則貨運代理人對貨物有留置權,并有權以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彌補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行業早在公元十世紀就已建立,初期為報關行,其從業人員多系從國際貿易企業而來,人員素質較高,能為貨主代辦相當一部分國際貿易業務和運輸事宜,隨貿易發展,逐漸派生出一個專門行業,在其發展過程,有些國家曾試圖取消它,讓貨主與承運人直接發生業務關系,減少中間環節,但都未成功,因為構成國際貨運市場的貨主、貨代、船東(或其他運力)、船代四大主體,與港務碼頭、場、站、庫等客體不能相混,兼營、交叉經營,會使國際貨運市場競爭秩序出現混亂。這些工作聯系面廣,環節多,是把國際貿易貨運業務相當繁雜的工作相對集中地辦理,協調、統籌、理順關系,增強其專業性、技術性和政策性,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形成,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是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正因為如此,該行業被世界各國公認為國際貿易企業的貨運代理。專線物流和一般物流的區別就是時間問題和物流安全問題。
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和多種運輸形式的發展,國際貨代的服務范圍也不斷擴大,其在國際貿易和運輸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伴隨著集裝箱運輸和國際多式聯運的發展,貨運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展,其法律地位也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貨運代理人不止可以作為代理人為委托人(貨物利益方)代辦貨物報關、裝卸、儲存、保險等業務,還可以以本人身份作為運輸合同的當事人,也就是說,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同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并作為當事人承擔全程運輸的責任。如我國1995年6月6日經相關部門批準,并于6月29日由外經貿部發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第2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以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1998年1月26日公布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2條明確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作為進出口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單獨的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口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貨物卸畢后,應下艙檢查,防止漏卸,并且應負責港口的報關,報驗等工作。海南空運貨運代理咨詢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B/L)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中國臺灣航空貨運代理倉儲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單獨的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并收取運費和服務費的行為。貨運代理行業在國際貨運市場上,處于貨主與承運人之間,接受貨主委托,代辦租船、訂艙、配載、繕制有關證件、報關、報驗、保險、集裝箱運輸、拆裝箱、簽發提單、結算運雜費,乃至交單議付和結匯。這些工作聯系面廣,環節多,是把國際貿易貨運業務相當繁雜的工作相對集中地辦理,協調、統籌、理順關系,增強其專業性、技術性和政策性。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形成,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是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正因為如此,該行業被世界各國公認為國際貿易企業的貨運代理。中國臺灣航空貨運代理倉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