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7-03
根據火災危險場所的定義:能夠與空氣形成性混合物的氣體、蒸氣、粉塵等介質環境以及在高溫、受熱、摩擦、撞擊、自燃等情況下可能引發火災、的場所。氧、氯、硝酸、雙氧水(過氧化氫)等氧化性物質本身不具備燃燒性,但其具有助燃或氧化性,會增大燃燒的危險性。在涉及這些介質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時應參照火災危險場所進行管理,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本回答由 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
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 范普興
手 機: 1881751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