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不同交易方式的漲跌幅比例。 第二十二條【風險警示制度】 上海環交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上海環交所認為必要的,可以采取要求交易主體報告情況、發布書面警示和風險警示公告、限制交易等措施,警示和化解風險。 第二十三條【異常交易監控制度】 上海環交所實行異常交易監控制度。交易主體違反本規則或者上海環交所相關細則、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將產生重大影響的,上海環交所可以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一)限制資金或者相關交易產品的劃轉和交易; (二)限制相關賬戶使用; (三)暫停相關交易產品交易; (四)經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批準的其他措施。構建工業領域“零碳”體系,“零碳”工廠的創建路徑。工業企業碳管理咨詢碳達峰與碳中和規劃流程
第十八條【減排量交割】 上海環交所對交易主體統一進行減排量交割,碳普惠管理運營平臺根據上海環交所提供的成交結果辦理減排量登記變更。減排量交割完成后不可撤銷。 第十九條【交易憑證】 交易主體可以通過上海環交所獲取交易憑證及其他相關記錄。 第二十條【清算交割時間】 上海環交所當日所有交易的清算時間為當日15:00—18:00。上海環交所可以根據需要調整清算交割時間。 第二十一條【漲跌幅限制】 減排量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制度。掛牌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協議轉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企業碳管理咨詢碳配額與綠證交易咨詢流程國內“碳配額”分配方法主要有三種:基準線法、歷史排放法和歷史強度法。
第三十二條【禁止內幕交易】 涉及交易經營、財務或者對減排量市場價格有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內容,屬于內幕信息。禁止內幕信息的知情人、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利用內幕信息從事減排量交易活動。 第三十三條【禁止行為】 禁止交易主體通過直接或者間接的方法,操縱或者擾亂減排量市場秩序、妨礙或者有損公正交易的行為。交易主體實施本條禁止行為的,上海環交所可以采取警告、通報批評、暫停或限制相關賬戶交易、暫停或限制相關業務、取消交易資格等措施并公告。
產品碳足跡核查的益處: 1、用于產品的市場宣傳,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 2、滿足消費者差異化需求,盡快占領低碳產品的大市場; 3、有助于企業申請國家綠色制造項目 ; 4、能夠讓生產廠家清楚自己生產環節的排放情況; 5、克服國際綠色貿易的壁壘,為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做好準備; 6、品牌附加價值,在資本市場獲得更多的青睞; 7、為產品綠色設計提供依據,為降低原物料使用與增加低碳供應商的選用提供參考 產品碳足跡核查的益處: 1、用于產品的市場宣傳,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 2、滿足消費者差異化需求,盡快占領低碳產品的大市場; 3、有助于企業申請國家綠色制造項目 ; 零碳智慧園區該怎么建?
2、碳配額總體分配框架 根據《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含自備電廠)和航空等八個行業中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約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企業或經濟主體。目前,只有電力行業被納入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各省級、計劃單列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擴大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行業覆蓋范圍,增加納入的重點排放單位,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的溫室氣體包括企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的二氧化碳、水泥和化工等部分行業工業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電力熱力消費間接產生的二氧化碳。園區零碳化轉型成必然趨勢。企業碳管理咨詢碳配額與綠證交易咨詢流程
溫室氣體報告應包括哪些內容?工業企業碳管理咨詢碳達峰與碳中和規劃流程
一、什么是產品碳足跡? 根據《***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定義,碳足跡(CarbonFootprint)是指“衡量人類活動中釋放的,或是在產品/服務的整個生命周期中累計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的總量”。 從應用層面,碳足跡可劃分為國家碳足跡、企業碳足跡、產品碳足跡以及個人碳足跡等。 其中“產品碳足跡”是指某一產品在其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所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的CO2及其他溫室氣體(以CO2排放當量的形式表示)排放總量。評估碳足跡通常采用生命周期評價方法(LifeCycleAssessment,LCA),測算研究對象在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工業企業碳管理咨詢碳達峰與碳中和規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