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5-08
之所以通常認為動火作業屬于高風險作業,從“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燃燒三要素角度考慮,主要是因為其在作業過程另外引入了“點火源”這一關鍵要素。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環境常見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粉塵等環境。而通常的禁火區也是劃定為可能出現此類情形的環境。在此類環境中,“助燃物”很難控制,同時可能隨時出現“可燃物”這一要素,此時如果開展動火作業,有直接或間接的火焰、火花、高溫熱表面存在,等于完整具備了燃燒的三個要素,必然會引起燃燒甚至爆裂。在作業環境下,“助燃物”空氣以及“點火源”明火或高溫是無法避免的,因此只能從管理、硬件、軟件等諸多角度提出控制措施來對“可燃物”進行管控,防止其意外出現在作業場所。對“可燃物”控制措施失效的風險就是動火作業的比較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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