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商物流網 發布時間:2021-10-27 22:16 編輯:方方
荷蘭一直是備受中國企業歡迎的歐洲分銷中心。
荷蘭緊鄰北海,坐擁鹿特丹、阿姆斯特丹等重要港口,另有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作為其主要口岸,水陸空運輸網絡四通八達。不少外國企業都選擇從荷蘭登陸歐洲,再將貨物發往歐洲主要市場。
除去其地緣優勢,荷蘭為了提高其核心產業物流供應鏈產業的競爭力,在進口申報方面提供了較其他歐盟國家更為寬松的政策,其中也包括其提供的稅務便利。
荷蘭在德勤會計事務所綜合VAT申報期、VAT退稅的復雜度等14項指標得到的2016年歐盟國家VAT吸引力指數排名中名列第一。對外國企業來說,這就意味著更穩定的現金流和更低的操作成本,無疑是外國企業選擇荷蘭這一“歐洲門戶”的一大吸引力。
具體而言,荷蘭在這方面的稅務優勢主要體現在其增值稅遞延和財稅代理政策。
進口歐盟: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眾所周知,將貨物進口至歐盟需要繳納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其中歐盟各國對進口關稅的收取是統一的,與從哪個國家進入歐盟無關,但增值稅的收取則因入關國家而異,從進口貨物價值總額的17%到27%不等,如荷蘭一般收取的增值稅稅率是21%。
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也就是說,納稅實體可以將稅負層層轉嫁給生產、銷售價值鏈中的下一環,而其最終的承受者是產品的最終用戶,即消費者。一般而言,價值鏈中所有的參與方都會先繳稅,后退稅。
對于進口歐盟而言,進口增值稅一般應在商品入關(首次進入歐盟境內)時繳納,若符合退稅條件,則后續進行增值稅申報時再退回。
這種處理方式的弊端不言自明。退稅程序可能耗費數月甚至一年,對于涉及貨款額較高的企業來說,這無疑對其現金流造成了不小的負面影響,也造成了巨大的行政負擔。
增值稅遞延正是荷蘭政府為了促進貿易、減輕荷蘭企業行政和財務負擔而推出的一項政策。無意中,這種便利優勢,也促使荷蘭成為外國企業青睞的投資目的地。
什么是增值稅遞延?
顧名思義,增值稅遞延即延期繳納增值稅。也就是說,企業不必在進口時繳納增值稅,而是可以等到定期申報增值稅的時候。而進口增值稅的申報和退稅使用的是同一張申報表,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根本無需實際支付進口增值稅。這就為企業帶來了可觀的現金流和潛在的利息收益。
以荷蘭的21%稅率為例,若企業選擇荷蘭作為歐盟入口并獲得增值稅遞延許可,則每進口1000萬歐元的貨物,就可以延期繳納210萬歐元的增值稅,而這筆錢可能產生的利息收益,以6%的利率為例,即是12.6萬歐元。符合退稅要求的金額甚至完全無需繳納。 辦理增值稅遞延的條件
根據荷蘭增值稅法第23條的規定,申請進口增值稅遞延許可(亦稱第23條許可)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方應在荷蘭境內,或在該國設有財稅代理或常設機構;
申請方應定期進口貨物;
申請方應保留有關進口貨物的透明記錄(發票、貨物運輸記錄等應保存10年)。
其中,“財稅代理”是荷蘭政府為未在荷蘭注冊,但利用荷蘭主要口岸和物流基礎設施的公司推出的解決方案,目的是使未在荷蘭設有公司的外國企業能和荷蘭企業一樣享受增值稅遞延這項優惠政策。
這項解決方案靈活地解決了只有單純的貿易業務需求的外國企業所面臨的難題。如果外國企業沒有在歐洲當地做品牌或招募工作人員的需求,那么財稅代理方案無疑是他們的最佳選擇。
若外國企業委任的增值稅財稅代理在銷售時已從最終消費者那里收取了增值稅,并且按時申報,將收取的增值稅(和關稅)按時繳納給稅務局(和海關),則后續貨物進入歐盟時,可享受進口增值稅遞延便利——只需填寫財稅代理的增值稅號碼,無需在進口時繳納增值稅。
財稅代理
對在荷蘭沒有注冊的外國企業來說,委任荷蘭企業為其代理增值稅業務是其享受增值稅遞延政策的必備條件。
荷蘭有兩種財稅代理:有限財稅代理(LFR)和一般財稅代理(GFR)。
有限財稅代理適用于供應鏈相對簡單的外國企業,即進口貨物到荷蘭以進入歐洲市場,貨物在增值稅入賬期間就直接運送給客戶。外國企業無需自己申請增值稅號碼,而是使用其委任的有限財稅代理的增值稅號碼進口貨物,并可以同時在荷蘭委任多家有限財稅代理,一家有限財稅代理也可以同時為多家外國企業服務。
登記LFR一般一天內就能完成,有的LFR代理公司會要求外國企業存入銀行保證金,但這并非荷蘭政府的強制要求。
另一些外國企業需要從歐盟供應商處采購貨物,或需要將產品存放在歐盟的倉庫中更長時間,這樣的企業需要選擇一般財稅代理為其代理增值稅手續。和選擇LFR不同的是,選擇GFR的企業需要自己在荷蘭辦理增值稅登記,完成增值稅號碼的申請,但代理公司一般會予以協助。
必須強調的是,辦理完增值稅登記并不就意味著外國企業成了荷蘭的注冊企業,該企業在荷蘭仍是沒有員工或直接法律責任的外國實體。如果順利的話,申請增值稅號大約需要6周。此外,荷蘭政府還會要求登記GFR的外國企業存入銀行保證金(如果未來由于公司業務原因注銷稅號,稅局會在審核歷史完稅記錄無誤后,5年之內退還保證金)。 誰可以成為財稅代理?
擔任財稅代理的企業一般為物流服務提供商和報關行,但也可以是其他類型的專業稅務代理公司。
外國企業可以選擇其第三方物流作為其財稅代理,也可以選擇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此并沒有強制規定,兩種選擇也各有優勢。如選擇前者的優勢或許在于選擇單一合作方的便利性,選擇后者則或能提供一定的靈活性。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物流服務提供商都提供財稅代理服務,但即便如此,這些企業一般也有固定合作的第三方,需要財稅代理服務的外國企業可以酌情選擇。
荷蘭是少數提供增值稅遞延的歐盟國家之一,對在荷蘭不設有辦公機構也無此打算,但有倉儲甚至是歐洲分撥中心設立需求的外國企業來說,其財稅代理政策更是一項靈活的利好政策,可以讓其和荷蘭企業一樣享受到增值稅遞延帶來的諸多好處。
選擇荷蘭作為貨物進入歐盟的入口,即可成為這些及更多政策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