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發布時間:2022-3-3 10:32
GOIP設備能將傳統電話信號轉化為網絡信號,一臺GOIP設備可以有上百個手機卡槽,相當于可以將上百臺手機集合為一,通過電腦端實現遠程群控虛擬撥號。近年來,這種設備常被電信詐騙團伙用來實施犯罪。
來自公安部的信息表明,2021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44.1萬起。GOIP設備已經失去正常應用場景,淪為“電詐工具”,在大多數電詐案件中都有其身影。令人擔憂的是,這種設備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還能輕松買到。
“對于GOIP設備,工信部已不發放新入網許可,市面上公開銷售的設備多是盜用、騙取許可。”一位通信高級工程師說,這些無法取得正式入網許可證的設備是不能上市公開買賣的。
有受訪者認為,該設備技術可復制性強,很容易轉入地下生產、流通,一些未被納入市場監管視線的小型代工廠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產品流入二手交易市場和黑市。
據了解,2021年,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凈網2021”專項行動,針對網絡黑灰產“黑卡”“黑號”“黑線路”“黑設備”四類網絡犯罪的重要“作案物料”,抓獲“卡商”“號商”等犯罪嫌疑人3萬余名,扣押手機黑卡300余萬張,查獲網絡黑號1000余萬個,繳獲“貓池”、GOIP等黑產設備1萬余臺。
“電詐光靠公安一家是打不完的,必須加強綜合治理。”多位基層辦案民警認為,做好反詐工作,核心是治理涉詐工具;需要多措并舉,通過源頭、渠道、技術管控多管齊下,遏制GOIP設備泛濫態勢。
受訪人士建議,首先要加強電商平臺流通渠道監管。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對相關電商平臺的監管,明確要求其下架GOIP設備,填堵涉詐設備流通漏洞。
同時,要加強上游手機卡的源頭治理。手機卡是電信詐騙的基礎“物料”,也是GOIP設備的“原料”。“理論上講,一個人可以從三大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處辦到約100張卡,正常人顯然用不了這么多卡,由此產生了出租出售行為,給GOIP設備提供了用武之地。”深圳市公安局刑偵局警官陶劍說,深圳正逐步推行同一用戶在深圳只能開立6張手機卡的政策,從全國層面推行此類政策也很有必要。
去年10月公布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提出,非法制造、銷售、提供或者使用主要用于電信網絡詐騙設備者將受到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熊孟等基層民警建議在草案中進一步明確,擁有和買賣GOIP設備,但無法證明其合法用途的,應推定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進一步厘清責任,明晰法律邊界。◎新華社記者 王 研 毛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