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發布時間:2022-6-16 10:0
記者 聶國春
6月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銀保監局)連發兩張罰單,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簡稱光大信用卡中心)、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簡稱民生信用卡中心)均被責令改正,并處以80萬元罰款,其違法違規事由都是“信用卡催收嚴重不審慎”。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被處罰的兩家銀行信用卡中心2021年投訴量居高不下。在黑貓投訴等網絡投訴平臺,眾多持卡人在投訴中稱遭遇其暴力催收。
違規催收被重罰
北京銀保監局6月2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京銀保監罰決字〔2022〕15號)顯示,光大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催收嚴重不審慎,被責令改正,并給予合計8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處罰日期為今年5月26日。民生信用卡中心也于同日受到責令改正、罰款80萬元的處罰,違規事由和光大信用卡中心如出一轍。
根據上述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北京銀保監局處罰的依據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記者注意到,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一位銀行業人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80萬的罰款金額超過了該條款規定的罰款上限,說明兩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情節比較嚴重。
暴力催收投訴多
今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2021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接收并轉送的銀行業消費投訴中,涉及信用卡業務的投訴最為集中,占投訴總量的比重為49.6%。
記者統計發現,2021年,光大信用卡消費投訴量達到了14967件,在股份行中排名首位,其中有兩個季度高居投訴榜首。民生信用卡全年投訴量超過1.3萬件,居股份行第五位。
光大銀行發布的2021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共受理客戶投訴132972件,投訴量較高的業務為銀行卡業務、債務催收業務、貸款業務。民生銀行也在2021年年報中稱,全年受理投訴超過10萬件,信用卡業務占比較高。
到底是什么違規行為引發大量投訴呢?記者6月10日在黑貓投訴平臺以“光大銀行催收”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共找到852條相關投訴。其中,多位消費者投訴稱光大信用卡中心催收違規,包括委托外包公司暴力催收、泄露個人信息、電話短信威脅、電話騷擾等。
民生信用卡在該平臺上有近600條催收投訴。消費者駱小姐5月28日投訴稱,自己在和銀行協商好分期還款后,一大早收到兩條催收短信,內容為“你已被我行正式列為起訴人員,開庭文書將快遞發送戶籍地址,請下午3點前處理可撤案”。多數投訴人反映,民生信用卡中心催收人員采取上門恐嚇、連續打電話等方式催收。
記者調查發現,信用卡違規催收已成為消費者投訴重災區,這一點也可以從廣東銀保監局發布的廣東銀行業2021年投訴數據中得到驗證。通報顯示,2021年該局共收到投訴16436件,其中轉送信用卡投訴10492件,信用卡業務投訴主要集中在協商還款、反映催收及征信糾紛、息費及定價爭議等問題,占比分別為60.67%、19.78%和17.33%。
規范信用卡催收
據記者了解,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催收問題,中國銀行業協會于2021年11月29日下發了《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對催收行為、催收行為規范、外部催收機構管理、內控管理、行業健康發展以及自律懲戒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范。《指引》已于今年1月1日執行。
《指引》明確,催收人員未經債務人同意,嚴禁在晚10點后至早8點前進行電話、外訪催收,通話頻次要控制在合理及必需的范圍內。《指引》要求,嚴禁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或騷擾,聯系第三人不得透露債務人的詳細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額,但可詢問債務人的聯系信息,或請其代為轉告債務人與銀行聯系;當第三人明確要求不得聯系時,經確認其為無關第三人,則催收人員應限制后續聯系行為。對于委外催收,除在準入、合規管理、投訴管理、考核機制以及轉包、懲戒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外,還嚴禁采用騷擾、恐嚇、欺詐、威脅等不當手段開展催收。
5月19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催收行為做了禁止性規定,不得存在下列行為:未經法定程序或消費者同意,向不具有償債義務人員告知具體債務信息和個人敏感信息;冒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名義實施催收;采取暴力、恐嚇、欺詐、威脅等不正當手段;采用其他違法違規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手段進行催收。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催收機構冒充公檢法人員催收,給借款人親戚朋友打電話和發短信,惡意騷擾等催收行為屬于軟暴力催收,是監管部門明確禁止的違法行為。如果消費者遇到假冒公檢法催收或者上門催收行為,可以要求催收人員提供詳細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及時保留證據,然后向監管機構投訴或者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