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4-2-17 11:35 來源: 人民網
招聘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繳納車船稅?……就這些社會各界關注的稅收熱點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日前做出答復。
招聘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問:企業與勞務公司簽訂招聘合同,委托其為企業招聘員工,招聘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的征收范圍采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憑證,無需貼花。招聘合同不在印花稅應稅合同或憑證的列舉范圍內,因此,企業與勞務公司簽訂的招聘合同不繳納印花稅。
汽車如被盜可申請退車船稅
問: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要繳納車船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郵企代辦速遞物流免征營業稅
問:對郵政企業代辦郵政速遞物流業務,在營業稅方面是否有稅收優惠?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郵政企業代辦郵政速遞物流業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規定,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級分支機構)代辦速遞、物流、國際包裹、快遞包裹以及禮儀業務等速遞物流類業務取得的代理速遞物流業務收入,自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免征營業稅。對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繳納的應予免征的營業稅,應從以后應繳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減。
“有償取得”的贊助收入應繳營業稅
問:學校取得的贊助收入是否繳稅?應如何繳稅?
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凡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而所謂“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根據以上法規規定,對學校取得各種名目的贊助收入是否征稅,要看學校是否發生向贊助方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據此,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各種名目的贊助收入是否繳納營業稅,主要看是否發生了向贊助方提供應稅勞務等行為。如果沒向贊助方提供,不繳納營業稅;如果向贊助方提供,應繳納營業稅。
專利代理機構營業額“有據可依”
問:專利代理機構取得收入如何計算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中有關“代理業”規定,代理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業務。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業代理業務,并取得代理費收入的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代理業”項目征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托方實際收取的報酬,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服務以專利代理總收入減去付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專利規費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