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
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選用組長),召集人應具有一定的能力和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召集人應對進入選用的人員進行培訓,講清楚選用的職責和任務。選用可設立組長1名,監督員2名,選用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議決策需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需向家長、社會公開。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選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校的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三種:一是選用按照流程自主確定企業;二是選用按照流程初選出2—3家企業,再所有有校服購買意向的家長投票確定企業;三是選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要及時向家長和社會公布。五、展示展評具體環節不得對參加展示展評的企業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例如要求供貨企業必須為本地企業,或要求企業在當地設置工廠、納稅等。(一)選用自主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制訂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信息,在采購平臺、網站、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2.選用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 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管理更規范,更安全,更便捷,共創和諧美好的教育環境!安徽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
充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做好技術報務。中小學校制定校服選用具體辦法,配合市場監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用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用采購;發揮好在校服選用采購中的監督作用。12.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組織學校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附件:1.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略)2.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合同(示范文本)。 湖北中小學校服軟件研發校服管理工作隨之啟動并發揮了重要作用。
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
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發現的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要充分發揮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反映校服質量問題的渠道。2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校服采購過程的透明度,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對在校服工作中違反程序、濫用職權、收取回扣、等行為的,要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移交問題線索,依法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八、加強服務保障22.各區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努力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指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校服管理新升級,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傳承者和展示者!
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除財政出資購買校服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均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嚴格執行標準,保證校服品質采購單位進行校服選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T)等國家標準。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嚴禁降低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校服供應和驗收要嚴格執行“明標識”制度。采購單位選購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和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檢驗報告中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標準所列的全項目;在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即在供貨企業送檢基礎上,采購單位隨機抽樣送法定檢驗機構(優先送省級及以上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相關送檢費用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以備復查復驗。校服管理新篇章,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智能化操作,讓校服管理更智能,更貼心!浙江學校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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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作為連接家校的重要紐帶,致力于搭建家校之間的溝通橋梁。平臺提供實時更新的校服信息,讓家長能夠及時了解校服的動態。同時,平臺還支持家校互動功能,家長可以在平臺上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也能及時回應,共同推動校服管理的改進和完善。我們深知,家校合作是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的關鍵,因此,我們將繼續深化家校共育理念,為孩子們提供更加質量的校服服務。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智能化管理已成為各行各業的發展趨勢。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緊跟時代步伐,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打造智能化的校服管理系統。安徽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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