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通量是評價照明產品極其重要的參量,通常測試燈具的光通量設備主要有積分球測試系統和分布光度計測試系統兩種。積分球測試系統的光通量是相對的測試方法,測試燈具外形越接近點光源,測試結果越精確。適用于球泡燈、小型LED燈具和集成LED燈具等光束角比較大的燈具且積分球直徑至少大于燈具比較大尺寸的6-10倍。分布光度計測試系統的光通量是***的測試方法,對燈具的外形、尺寸和光束角沒有特別限制。適用于體積較大的面板燈、投光燈和路燈等光束角較小的燈具。**準確的測試方式是適用分布光度計配合標準暗室進行測試,如果想要適用積分球進行測試,則需要適用輔助燈進行協助測試,測試過程不確定因數比較大。分布光度計的測量數據可用于照明系統的光強分布模擬。惠州定向燈測試分布光度計歡迎來電
翊明分布光度計用于全息護眼教室燈具測量,研究結論發現,要真正做到保護學生視力健康的教室燈具,全息護眼教室燈具需要滿足無眩光:無眩光,角度小于16,傳統的熒光燈或LED燈管都是直接裸露安裝在天花頂位置,光線直接投射下來,沒有任何二次光學設計,當學生坐在教室里看著黑板,天花頂上安裝多條燈管的強光會投射到眼睛(特別坐在中后部的學生)時間久了會引起強烈的不適,產生眼花,重影,嚴重影響視力疲勞,久而久之對視力造成極大的傷害。護眼燈采用二次光學光均勻擴散及格柵光學設計,光垂直照下不會直接照射到眼睛。嘉興CIE文件格式分布光度計推薦咨詢分布光度計是照明領域不可或缺的測量工具。
分布光度計配光曲線:根據光源在空間中不同位置的坎德拉數值繪制出來的一條曲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光源的性能。C-γ測試:即以C-γ坐標系為基準的測試,適用于大多數室內,室外燈具測試,如筒燈,射燈,路燈等。是目前應用范圍**廣的測試方式。B-β測試:即以B-β坐標系為基準的測試方式,多數情況用于投光燈的測試。詳情可參考CIE-127測試標準。A-α測試:即以A-α坐標系未基準的測試方式,適用于交通燈,航道燈,信號燈的測試。
UGR眩光測試系統是用于評估室內照明場景中眩光和反射的專業工具。這種測試系統旨在幫助工程師、照明設計師和建筑師了解人眼對眩光的感知和反應。通過對照明場景中不同光源所產生的眩光進行測量和分析,工程師和設計師可以確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來降低眩光水平,以營造更舒適的視覺環境。同時,UGR眩光測試系統還可以幫助建筑師在室內照明設計方面進行優化,以滿足人們對舒適性和效率的需求。UGR眩光測試系統由一組專業設備組成,包括測量儀和計算機軟件。測量儀可以精確測量各種光源的眩光,軟件可以將結果導入計算機進行分析和作圖。在測試開始前,測試場地需要進行標準化,以確保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測試需要在完全黑暗或非常低的照明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測試時,需要將測量儀放置在測試場地的不同位置,以確保覆蓋整個空間。測量數據可以被記錄下來,分析和比較不同照明系統的眩光水平和反射效果。分布光度計是汽車車燈行業從研發設計到生產檢測的工具。
分布光度計測試光學解析二:中心光強:燈具發光中心即垂直軸0°水平軸0°的光強。峰值光強:燈具比較大光強。峰值光強位置:用橫縱坐標表示出比較大光強的位置。有效光束角:在包含比較大光強的某個平面上,兩個為10%比較大光強的光強之間的夾角稱為該平面的有效光束角又稱光束擴散角(H:C0-180:V:C90-270)。半峰邊角:在選定的通過比較大光強的平面上,兩個為50%比較大光強的光強之間的夾角。圓錐面光強分布曲線就是固定Gamma軸,C角度自旋一周形成的配光。分布光度計能夠檢測光源的光強變化。六安分布光度計怎么樣
分布光度計可以用于汽車燈具的研發、生產和質量檢測,確保汽車燈具的光強分布符合相關標準和安全要求。惠州定向燈測試分布光度計歡迎來電
GMS1920快速臥式分布光度計能自動測試光強分布曲線的3D系統,測試距離要求5到30米不等,可滿足各種光源的測試要求,如LED光源、植物照明燈、HID光源、室內外照明、路燈和泛光燈等各種照明燈具。它的測試方式:1、雙立柱結構(B-β和A-α平面坐標系)主要用于測量投光燈具等。安裝燈具時,使燈具的發光中心與旋轉工作臺旋轉中心一致。在B-β坐標系中,燈具軸與旋轉工作臺的水平軸重合。在A-α坐標系中,燈具軸與旋轉工作臺的水平軸垂直。2、單立柱結構(C-γ平面坐標系和圓錐坐標系):主要用于測量筒燈、格柵燈等燈具。安裝燈具時,使燈具的發光中心與旋轉工作臺旋轉中心一致。燈具的光軸與旋轉工作臺的水平軸重合。惠州定向燈測試分布光度計歡迎來電
翊明分布光度計滿足室內眩光評價標準:室內眩光屬于不舒適眩光,CIE117-1995[15]采用了統一眩光指數UGR作為室內眩光的評價指標。UGR適用于簡單立方體形房間的一般照明裝置設計,不適用于采用間接照明和發光天棚的房間,室內光源要求在觀察者方向形成的立體角范圍為0.1≥sr≥0.0003,觀察者眼睛的高度坐姿為1.2m,站姿為1.7m。CIE147-2002定義了小光源、大光源和復雜光源的眩光計算模型。CIES008/E-2001[16]和EN12464-1規定了不同室內工作場所的眩光評價指標。需要指出的是CIE和歐盟的標準對教育建筑中的“運動廳、體操房、游泳池”均采用室內UGR的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