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5-6-5 9:51 編輯:方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報告,去年中國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改增”)減稅1918億元,減稅效果如此之大,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營改增”的步伐。根據計劃,2015年全國“兩會”之后中國應全面告別營業稅,“營改增”應覆蓋所有服務業,但截至目前,仍有建安房地產、金融保險以及生活服務業的“營改增”方案尚未出臺。尤其是金融保險行業,由于具體業務十分復雜,增值額始終難以確定。作為深度挖掘航運市場動向的周刊,《航運交易公報》著重關注“營改增”對航運保險市場的影響。
金融業“營改增”方案難定
中國金融業一直承擔著較為繁重的稅收負擔。金融業務分為貸款、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務、融資租賃、保險和其他金融業務等。其中,金融經紀業務、貸款、其他金融服務和保險業務以所有收入為營業額,不允許扣除前期稅費;金融商品轉讓則以金融商品買價與賣價的差額為營業額,但也不允許扣除買賣過程中所負擔的費用和稅金;融資租賃業務可以以全部收入扣除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營業額。這使營業稅重復征稅在金融業中無可避免,令金融業重復征稅現象十分嚴重,金融企業稅負沉重。
另一方面,金融業“營改增”方案遲遲未出臺的原因是金融服務業的增值額難以確定。以銀行、保險、證券三大板塊為主體的金融業的具體業務十分復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指出,“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目前中國對金融保險業征收的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對未來金融業“營改增”后稅率的確定,曾參與2012年“金融業征收增值稅改革試點可行性”課題研究的某律師事務所專家表示:“經過對不同增值稅稅率下金融業整體稅負的比較,在考慮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這一因素后得出,金融業如果要保持改革前后稅負的大體持平,增值稅稅率當設置為4.17%。”根據目前出臺的方案,現行增值稅稅率分為17%、13%、11%以及6%四檔,建安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稅率暫定為11%,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為6%。預期“營改增”擴展至保險行業后,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即按照既定的征收率計征增值稅。
上海航運保險發展存隱憂
由于《航運交易公報》重點關注航運業動向,因此在金融保險領域的“營改增”動向中,重點關注“營改增”對航運保險市場的影響。
某航保中心專家告訴《航運交易公報》記者,航運保險通常只開具一張營業稅發票,“營改增”后,將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張發票上將會寫清楚保費多少,增值稅多少,這就意味著航運保險市場開具的發票將改變,進而現有的財務系統、記賬系統都將變更。值得一提的是,原本營業稅發票金額等于現有增值稅發票上保費+增值稅的金額,這樣一來,航運保險的保費收入可能會少。如果市場上保費規模不能繼續擴大,“營改增”對航運保險市場發展或帶來沖擊。
上海航運保險市場還有一個隱憂。由于該市場受惠于《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意見》)的稅收優惠政策,近年來吸引一批航運保險專業機構聚集,如今“營改增”啟動在即,實行“營改增”后,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否延續?如能延續,是以怎樣的方式延續?如不能延續,對正在上海集聚的航運保險業務將帶來怎樣的影響?為此,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航保協會)秘書長徐峰告訴《航運交易公報》記者:“最近協會一直在與包括財政、稅務、監管部門在內的政府機構進行溝通匯報,代表行業呼吁。”
《意見》規定,對所有在上海地區與國際航運相關的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根據航保協會提供的數據,在這一優惠政策吸引下,目前上海已成立9家航保中心,另有2家獲批籌建。稅收優惠政策為上海集中運營外埠業務提供了巨大優勢。《意見》發布以來,上海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累計享受營業稅免征近7億元。從2010年專業航運保險運營機構設立起,上海集中運營外埠航運保險業務累計近54億元。外埠業務的集中運營為上海形成和鞏固航運保險中心的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著上海“兩個中心”建設向縱深推進,上海航運保險專業機構迅速聚集,業務快速增長,市場地位日益凸顯,成為中國航運保險業務中心的發展態勢日益明確。去年,上海船貨險保費收入增長穩中有升,貨運險增長速度明顯快于船舶險,并在全國負增長的背景下實現較快增長。船舶險保費收入24億元,同比增長1.3%,占全國船舶保險比例為43.6%;貨運險保費收入16億元,同比增長16.5%,占全國貨運保險比例為17%,高于全國貨運保險業務增速24個百分點。上海船貨險合計保費收入40億元,占全國船貨險保費收入的27%,超過中國香港和新加坡船貨險保費收入之和,占英國勞合社市場船貨險保費收入的18.4%。
目前上海航運保險市場擔心“營改增”后若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不能延續,這將對上海航運保險的發展帶來重大不利影響。外埠航保業務將面臨重新回流的局面,以集中運營全國航運保險業務為主的各航保中心將面臨業務量大幅下降的“空心化”風險。預期以上風險均對上海“兩個中心”建設產生較大程度的不利影響。“營改增”后若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能繼續延展,上海航運保險市場發展的良好局面或將繼續鞏固和擴大。目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為5%,如“營改增”后增值稅采用簡易計征法征收率與此持平,且上海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延續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則上海將繼續保持現有程度的成本優勢,持續集聚航運保險業務,吸引航保中心在滬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