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條例》征民意 護航實名制
來源:山東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5-12-22 9:1 編輯:方方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公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大家關心的個人信息泄露、粗暴投遞等問題,都有了詳細規定。
快遞員拋扔快遞最高擬罰5萬元
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粗暴處理快件的,根據情節,可以處1萬元以下,及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快件運單需定期銷毀
針對用戶信息安全方面的問題,征求意見稿中專門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確保用戶信息安全。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用戶信息。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快遞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細節管理更加具體
快遞業是物流的最后環節之一,快遞質量如何,也直接決定普通用戶對物流產業發展水平的整體感受。廣東財經大學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先慶認為,這份征求意見稿的一大亮點,就是關注到了很多具體細節和操作層面:“第一讓我們認識到,在行業和企業的細節管理上,還有那么多的問題;第二,通過這些細節上升到規范流程,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第三,無論企業還是行業,還是投遞員,通過細則明確各自責任,通過樹立責任意識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倒賣泄露私人信息將受嚴懲
這份征求意見稿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針對信息安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我們知道,快遞要投遞到人,就要寫清楚個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等私人信息。而且這些信息還會在網絡上進行儲存。那么,《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能否對泄漏信息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呢?來聽聽中國快遞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的分析:“條例規定未來一經發現泄露信息的情形,要進行處罰。過去我們在監管和處罰力度上可能是有限的,條例出臺以后,監管會更加嚴格,處罰會更加及時,威懾力也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