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5-7-10 9:42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車輛僅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分。交警部門表示,我國法律法規中并沒有“老年代步車”這一概念。“老年代步車”只是商家炒作出來的一個噱頭。按照規定,除去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不用掛牌上路之外,其他電力驅動的三輪、四輪車和燃油車都屬于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而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
交警部門介紹,與其他機動車一樣,代步車出廠后必須經過相關檢測合格后才會納入公告目錄,進入流通領域。購買后才可以去交警部門申領機動車號牌,然后上路行駛。同時只有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的機動車,車管部門才能給予車牌。 據介紹,目前這些所謂的“老年代步車”中有部分列入了公告目錄,具備了與普通機動車一樣掛牌登記并持相應車型駕駛證上路行駛的資格。同時,也有一部分是非法生產、銷售、上路的“三非”產品。交警部門表示,對于不確定自己的代步車是否可以懸掛號牌的車主,可以拿著車輛的合格證或者合格證復印件到車管所或車管駐外服務點進行查詢。
6月26日,撥打濟南市車管所熱線,接線員表示,目前濟南市暫未出臺針對無法掛牌的老年代步車如何處理的新規定。 2014年3月,天津對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車”等三輪、四輪機動車進行綜合治理。對天津市戶籍健全人使用的機動三輪、四輪車,按照車主自愿的原則,由各區縣政府組織評估收購,回購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