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符合**強制性標準,遵循預算、資產和財務等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需求應當依據部門預算(工程項目概預算)確定。第八條確定采購需求應當明確實現項目目標的所有技術、商務要求,功能和質量指標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供...
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四)增強創新能力加強科研工作。完善裝備科研體系,圍繞裝備各個層面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裝備發展提供創新動力。設立基礎教育裝備研究專項課題,推動基礎教育裝備領域的科學研究。開展、區域、裝備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和推進策略的研究。進行裝備與教育教學過程深度融合的方法與策略研究。開展裝備應用效果的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定期發布裝備發展研究報告。探索社會聯動。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結合相關熱點問題,以生動的實例,引導、家長、學生及社會各界更加重視裝備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經驗,推動裝備工作不斷創新發展。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促進產品質量、生產采購等工作水平不斷提升。推動開放合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企業作用,理順行業協會與裝備部門之間的關系,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管理。鼓勵社會力量創建教育裝備設計研究院、裝備產業園、產業基地,完善裝備研究、設計、開發、生產、建設、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服務體系。鼓勵教育參與裝備的設計開發。推動裝備對外開放合作。 教學設備配項率達到100%,配件率要逐步達到100%。廣西裝備項目管理評估系統
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通知財資〔2020〕97號黨有關部門,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大會辦公廳,辦公廳,比較高法院,比較高檢察院,各民主黨派,有關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管理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固定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為滿足自身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等。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對于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整體水平、更好地服務與保障單位履職和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落實黨、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有效盤活并使用固定資產,地解決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落實管理責任,健全管理制度(一)明晰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強化和落實綜合管理職責,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頂層設計,明確固定資產管理要求。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機制。落實固定資產管理各項工作。江西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平臺打造裝備管理平臺,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升裝備管理能力。
學校現代教育設備和資源必須建立明細登記賬簿,并納入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范圍。要有防火、防盜、防雷、防潮、防塵、防靜電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設備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建立設備資源使用登記制度。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操作,保持設備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學校要按規定開齊開足信息技術教育課程,促進信息技術教育與其他學科教學的整合,***開展信息技術教育教學研究,將教師應用信息技術資源開展的教學教研活動,納入教學工作考核指標。鼓勵學生應用信息技術教學資源開展自主學習。
應當開展需求調查:(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三)技術復雜、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編制采購需求前一年內,采購人已就相關采購標的開展過需求調查的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辦法規定的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對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需求調查。第三章采購實施計劃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采購實施計劃,是指采購人圍繞實現采購需求,對合同的訂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購實施計劃根據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采購需求的特點確定。第十三條采購實施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訂立安排,包括采購項目預(概)算、比較高限價,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采購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方式、競爭范圍和評審規則等。(二)合同管理安排。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主管領導對采購項目實施過程的有效監管(質量、工期、成本)。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采購活動的源頭和結果管理。二、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一)采購人負責確定采購需求。采購人負責確定本單位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編制采購需求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對采購需求進行書面確認。(二)采購需求應當合規、完整、明確。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標準規范,落實采購支持節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要求。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的意見。采購需求應當包括采購對象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項目需要的所有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采購對象的數量、交付或實施的時間和地點,采購對象的驗收標準等內容。采購需求描述應當清楚明了、規范表述、含義準確,能夠通過客觀指標量化的應當量化。(三)加強需求論證和社會參與。采購人可以根據項目特點。結合預算編制、相關可行性論證和需求調研情況對采購需求進行論證。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采購人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學校教育裝備管理是保證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河南基建項目管理評估系統
采購項目過程中的節點事實與數據,為審計和績效評價提供著力支撐。廣西裝備項目管理評估系統
一般采用公開方式邀請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第二十一條采用綜合性評審方法的,評審因素應當按照采購需求和與實現項目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確定。采購需求客觀、明確的采購項目,采購需求中客觀但不可量化的指標應當作為實質性要求,不得作為評分項;參與評分的指標應當是采購需求中的量化指標,評分項應當按照量化指標的等次,設置對應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確定客觀指標,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購項目,可以結合需求調查的情況,盡可能明確不同技術路線、形式及相關指標的重要性和優先級,設定客觀、量化的評審因素、分值和權重。價格因素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分值和權重。采購項目涉及后續采購的,如大型裝備等,要考慮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應商報出后續供應的價格,以及后續采購的可替代性、相關產品和估價,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且供應商經驗和能力對履約有直接影響的,如訂購、設計等采購項目,可以在評審因素中適當考慮供應商的履約能力要求,并合理設置分值和權重。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采購人認為有必要考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確使用年限。廣西裝備項目管理評估系統
第七條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符合**強制性標準,遵循預算、資產和財務等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需求應當依據部門預算(工程項目概預算)確定。第八條確定采購需求應當明確實現項目目標的所有技術、商務要求,功能和質量指標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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