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實名制為啥難落地?
來源:山東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6-7-12 8:7
由國家郵政局發布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范》作為國家行業標準,規定寄件人必須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實名填寫快遞單,包裹必須通過快遞員檢查驗視。
日前,記者走訪發現快遞實名制自實施以來,并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和小區附近一條聚集多家快遞公司分部的街道,記者探訪了7家快遞點,其中,大部分快遞點都設有“寄件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立牌,但只有2家快遞點明確要求取件時出示有效證件,可惜最后都沒有堅持。記者巧遇一男子寄件時沒有有效證件,快遞人員對其說:“這也是為了你的方便,下次記得帶就行了。”而正在寄件的一位女士也表示:“我相信自己郵的都是安全的東西,再說個人信息也不能全給啊!”
看得出來,目前無論是快遞公司還是寄件人,對實名制都不積極。對快遞企業來說,為了不增加經營成本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再加上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配套政策尚未建立,實名制落實難上加難。而對于寄件人來說,答案很簡單——“沒必要”“嫌麻煩”。
當然,大家并不質疑快遞實名制的初衷,而是擔心自己的信息安全。實名制推行以后,寄快遞要登記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萬一泄漏出去,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可想而知。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隨著電商的繁榮得到了井噴式發展,但是“收寄”和“驗視”環節仍然存在一些漏洞,這給不法分子運送違禁物品提供了可乘之機。
此前發生的“奪命快遞事件”就是由于發件企業不告知發件物品,收寄公司不嚴格檢視,快遞公司明知物品有問題還繼續投遞,種種不規范,最終導致派送出的快遞“要人命”。
《規范》規定,為了保障收寄安全,快遞業務員應提示寄件人如實申報所寄物品,并根據申報內容對交寄的物品、包裝物、填充物等進行實物驗視,快遞企業必須對快遞運單信息進行核對。接單時,快遞業務員應提前告知寄件人相關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遞業務員應拒絕收寄。這些規定都是考慮到保障快遞業務人員、用戶以及公眾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以人為本,保證人身安全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第一要求。
快遞實名制落實的難題,不禁讓人想起了“限塑令”。彈指一揮間,塑料袋“奉旨收費”已經7年了。但消費者的需求與法令規定的差異,仍然是無法繞開的溝壑,幾毛錢的約束力變得微乎其微,超市從中獲利,結果導致民眾對于塑料袋的消費習慣沒有根本性的更改。這個情形像極了快遞實名制落地實施的現狀,來自各方的阻力不容小覷。
其實,對于民眾的顧慮,專家也給出了建議,比如快遞實名制不應該以公開寄件人身份信息為前提,快遞公司可以采用身份證拍照識別技術等先進的信息識別系統來保證個人信息的安全。此外,要想快遞實名制更具可操作性,更容易落地,相關部門還需要制定規范、人員調整、相關培訓等相關配套工作。不斷完善配套措施和支持系統,例如對保存期滿的運單集中銷毀、在快遞企業中設立安全員和安全委員會、提高快遞員違法犯罪的成本等等。
安全無小事,也沒有“下一次”。不能為了一時方便就抗拒新事物的到來,公眾的安全意識需要大家共同提高。